关于开展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查的通知

发布者:马骁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257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以及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学校评估中心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将对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情况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督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答辩工作,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答辩流程,提高答辩质量,坚决杜绝答辩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发生。

    2.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督导专家随机督查执行情况。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如下: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应当是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导师可参加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答辩会,但不做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l人,负责论文答辩的组织、记录、材料整理及上交等工作。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应出席。

    3.各学位点按照《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安排表》(附件1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已确定的答辩时间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提前向教育评估中心报备。

4.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将分组对各相关学院学位点的答辩工作进行督导。教育评估中心将根据每个学位点参加答辩人数不同,安排1-3个督导检查小组,每个督查小组抽查2个答辩小组,对抽查的答辩小组要听取完整的2位学生答辩过程,并根据学位点答辩准备工作、研究生的答辩陈述、答辩委员会专家的点评及提出的相关问题,填写《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检查评价表》(附件2),给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5.督导结果由教育评估中心统一汇总后反馈给研究生院。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应及时整改。评估中心将随机抽查整改进度,以保证督导检查的效果。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2322553

 

    附件1: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查安排表.xlsx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检查评价表.docx

 

                                 教育评估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