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职责
1.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实施。研究制定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制定,指导二级单位规划制定,并开展规划的实施跟踪、检查与评估。
2.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搜集有关信息和资料,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政策分析研究,提供中长期发展战略建议。
3.负责学校发展改革决策咨询。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研究,提供决策咨询;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提供前置性咨询建议。
4.负责学校章程制定与修订。开展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实施等工作。
5.负责学校发展数据分析与运用。开展高等教育统计报表等重要数据分析和上报。
6.负责学校年度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定分解学校年度主要发展指标,参与开展二级单位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高校综合考核工作。
7.负责大学评价研究。深化与国内外知名评价机构、高教学术组织的业务联系与合作,开展大学评价分析研究,扩大学校影响力和知名度。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质量保证机制。
2.统筹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牵头开展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核评估,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3.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开展第三方质量评价工作,对标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要求,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营造学校质量文化氛围。
4.负责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强化教学督导职能,组织教学督导活动,完善教学监控体系,编制《教育评估简报》,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
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