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刘萍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师院发〔2024〕90 号《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条例(修订)》的精神,为有效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现开始对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库人员进行入库遴选工作。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将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对库内人员进行抽取,并形成年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开展年度工作,先就遴选工作说明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热心研究生教育的督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学校和研究生专业建设发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研究生教学的规章制度,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

(三)有充足的工作时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职或退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研究生教学和指导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育教学评估能力和沟通指导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讲真话,报实情。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导工作。

   二、遴选方式

1.二级学院推荐,经本人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筛选、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成为校督导专家库成员。每个学院根据学院规模至少推荐3-5人,原则上从一线教师和退休教师中推荐。

2.学院推荐后,由本人填写研究生教育督导信息表交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于3月24日前交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刘萍(明达楼421室)。

附件1研究生教学督导库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2:研究生教学督导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