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培养院系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学科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专项检查工作(抽查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内容
1.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检查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研究生培养制度执行、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建设成效、创新特色以及不足等;
2.学位点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3.召开师生座谈会。
(二)时间安排
督导组专家将于2024年11月6日(第10周周三)对抽查的学院进行检查督导。各培养学院按《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专项检查评估表》(试行)(附件2)有关内容准备支撑材料。
若具体检查时间有冲突,可由督导小组组长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协商确定,并报教育评估中心备案,联系电话2322553。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2.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接受检查的,请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附件: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项检查督导分组名单.docx
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0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