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形成校、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联动机制,督导工作各有侧重,职责明确。依据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章程》(湖师院发〔2022〕36号)文件要求,教育评估中心拟定于5月17日和24日(周三)下午,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5月17日和5月24日(第14-15周周三)下午。
二、检查内容:
1.2023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和工作制度完善情况;
2.2023年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要点);
3.学院本学期各项督导工作任务落实计划(实施具体方案);
4.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已开的督导工作(查阅督导工作相关资料)。
三、检查形式:听取本科教学督导开展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已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纸质版或电子版)。
四、检查工作说明: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按检查要求准备好迎检工作材料。详见督导工作检查记录表。
五、检查分组及时间、地点安排
详见安排表。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检查记录表.doc
教育评估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