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骁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397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医学类专业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等十大类,涉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填报流程

(一)第一阶段(9月20日前)

召开工作协调会,布置数据采集工作。各单位对所负责填报的各项数据采集任务进行分工,确定各项数据填报人及审核责任人,并将名单于9月19日报送教育评估中心。部门任务分工见附件4。

(二)第二阶段(9月30日前)

召开数据填报人员培训会(具体时间由教育部教育评估中心通知确定),掌握数据指标内涵,熟悉数据填报工作流程。

(三)第三阶段(1010日前)

各相关单位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因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与其他表格数据关联,需优先填报,各类基础数据表及填报完成时间见附件4

(四)第四阶段(11月5日前)

各单位完成其他所有数据采集、填报及审核任务,并上传至校级数据平台(具体网址、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后续通知)。

(五)第五阶段(11月15日前)

组织相关部门召开2022年质量监测数据分析会,对核心指标数据进行分析讨论,进一步完善后由教育评估中心将数据上传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工作、一流本科专业申报等工作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全面展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水平。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为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各部门应精心组织,安排专门领导具体负责本项工作,并落实责任到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提交的数据负责;部门数据填表工作人员对所采集与填报的数据负责。数据填报完毕,上交质量状态数据采集表,见附件6。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责任部门与协作部门应积极沟通、加强协作,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对指标内涵、统计时限、统计口径等要高度一致,确保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填报人员加入202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浙政钉工作群。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教育评估中心,联系人:阮冬生,咨询电话:688636


附件1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0705.pdf

附件3 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0705.pdf

附件4  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5 2021年度填报数据.zip

附件6.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doc


                                       教育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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