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为保障学校2016年教学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加强教学质量内部自我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对于教学管理工作的督管职能,保障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全校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为此,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
1.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的思想建设。
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加强督导工作管理理论的学习与研究,提高督导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针对年初督导成员刚换届的情况,组织督导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让督导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向,充分认识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习《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明确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基本职责、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教学督导自身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和机制。
创新督导工作内容,规范督导工作程序,研究督导工作新模式。坚持“以督查促建设、以评估促改进、以考核促管理”,全面兼顾督管、督教、督学三个基本职能,坚持督导结合,以导为主的原则。完善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的操作规程,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处理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督导工作的公信力。注重常规听课后的交流,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指导,多为各教学建设项目提供建设性意见,体现督导工作的正确导向。
3.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鼓励督导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学校质量提升计划的建设工作,开展教学督导、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专题研究,积极向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的教学改革献计献策。
二、保质保量做好教学常规督导工作
为迎接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配合教务处扎实做好教学常规的相关检查工作,强化教学运行过程规范化检查,包括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单位的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评价总结,发扬成绩,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1.坚持常规听课。采用随机听课与重点听课有机结合的方式,重点听课对象为青年教师、学生评教后10%教师、试点课程、示范课程和辐射面广的公共课、公选课程等,做到听课分布“四均衡”即月听课节数、听课对象类型、听课课程类型、学院听课数量基本均衡;重点关注课堂教学规范与课堂教学改革,重视对课堂教学常规、课程考试规范等方面的高标准检查;及时做好听课意见的书面反馈,认真总结与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宣传取得的教学成果。
2.抽查上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抽查各学院部分课程试卷的命题质量、阅卷质量和试卷管理质量,重点评价试卷与培养方案的相符性、题型结构、试卷题量、阅卷差错率、成绩正态分布情况、材料的齐全与规范性等方面,并对上学期抽查试卷存在较多问题的教师进行回查,提出改进意见。
3.抽检毕业设计(论文)。下半年对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查评审,重点抽检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新专业及各类重点建设课程,以便促进专业与课程建设。
4.督查期中、期末阶段性教学状况。通过有重点地查阅教学资料、座谈、问卷、访谈等形式和途径,了解教风、学风、常规教学运行情况、教研工作、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情况等。
三、扎实开展专项教学督查工作
1.检查授课计划制定情况。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学督导将组织对任课教师授课计划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重点检查公共课、公选课程教学情况。针对公共课、公选课程大课形式、专业混杂、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本年度学校督导将着重对公共课、公共选修课程教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情况汇总后将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决策时参考。
四、积极做好学校综合性督导工作
1.为迎接省厅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质量提升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工作,做好系列项目检查与评审工作;完成学校委托的教学改革项目评审以及其他工作。
2.协助做好重大节日或活动前后的教学督查。针对在重大节日或活动前后存在部分教师随意停调课等现象,教学督导将协助教务处加大此期间授课情况的督查力度。
3.加强督导工作情况的交流与宣传。进一步建设好“教学督导”网,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增加督导工作的透明度;编制好《督导简讯》,做好教学督导工作情况的报道,强化教学督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第一周 (2月23―27日) | 拟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准备督导会议资料、届末结束会议、抽调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 | 督导办公室 |
2 | 第二周 (2月28―3月5日) | 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布置教学督导工作。领取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督导简讯77期出刊 | 督导办公室 |
3 | 第三周 (3月6―12日) | 常规听课 | 各督导小组 |
4 | 第四周 (3月13―19日) | 常规听课、教师授课计划发放与检查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5 | 第五周 (3月20-26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送交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及评价表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6 | 第六周 (3月27―4月2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送交月常规听课评价表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7 | 第七周 (4月3―9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送交教师授课计划检查评价材料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8 | 第八周 (4月10―16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 | 各督导小组 |
9 | 第九周 (4月17-, 23日) | 协助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10 | 第十周 (4月24―30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召开教学督导例会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11 | 第十一周 (5月1―7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五一节放假 | 各督导小组 |
12 | 第十二周 (5月8―14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送交月常规听课评价表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13 | 第十三周 (5月15―21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 | 各督导小组 |
14 | 第十四周 (5月22-28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 | 各督导小组 |
15 | 第十五周 (5月29-6月4日) | 试点课程听课、召开教学督导例会 | 各督导小组 |
16 | 第十六周 (6月5―11日) | 试点课程听课、常规听课 | 各督导小组 |
17 | 第十七周 (6月12―18日) | 送交试点课程、常规听课评价表、出督导简讯第78期、教学督导工作学期总结会 | 督导办公室 各督导小组 |
18 | 第十八周 (6月19-25日) | 督导办公室 | |
19 | 第十九周 (6月26-7月2日) | 协助教务处期终教学检查 | 督导办公室 |
20 | 第二十周 (7月3-9日) | 督导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