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评审参考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146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教学目标

(15分)

 

课程目的

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知识领域,增进学生对自身、社会、自然及其关系的理解,促进形成健全的人格、开阔的视野、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的现代公民。

教学团队

(15分)

团队结构

有稳定的、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课程负责人具有应是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拥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教学效果好。

教学组织

(30分)

教学内容

整合性: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进行融合贯通;

通识性:对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生普遍适用。

启发性:促进、发展学生的完备理性、健康人格、美好情感;

 

教学方法

开展教学模式改革,课堂教学鼓励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提倡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激发学生探究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教学信息化

充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及网络资源,提高学习效果。鼓励课程能够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上开展在线混合式教学。

教学资源

(20分)

 

基本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考核方式

(20分)

考 核

注重形成性评价,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情况评价,期末考试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