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信息反馈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1487

试行稿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渠道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信息的来源

1.通过听课、试卷抽查、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获得的信息。

2.通过教学检查、教学巡视、教学评估获得的信息。其包括对教学全过程(含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等)及教师履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验、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日常教学巡视;专项检查和评估。

3.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渠道获得的信息。

4.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教学督导研讨活动获得的信息。

5.通过教学管理部门和教研室获得的信息。

6.通过教师、职工、学生等获得的信息。

二、教学督导信息的整理

1.听课、试卷抽查、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等常规督查后,教学督导应及时填写相应评价表并按规定时间送学校督导办公室,由学校督导办公室归纳、汇总。

2.教学检查、教学巡视、教学评估以及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填写相应的表格,按规定时间送学校督导办公室。对于一些突出问题需单独提出的或尽快要处理的问题,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后送学校督导办公室,由学校督导办公室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三、教学督导信息的反馈

1. 听课、试卷抽查、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等常规督查获得的信息,学期结束时,由学校督导办公室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2.对于一些突出问题需尽快处理的有关信息,应当即由学校督导办公室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四、教学督导信息反馈的要求

1.准确性。教学督导在记录信息时,要以事实为根据,要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时效性。教学督导和学校督导办公室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根据信息的轻重缓急,定期和及时上报,并立即反馈,以免造成贻误时机,影响教学。

3.针对性。教学督导和学校督导办公室在反馈信息时,针对突出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求一事一案进行反馈。

4.再反馈。接受教学督导信息反馈的部门和个人要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反馈(回复)给学校督导办公室。

五、信息的管理和归档

学校督导办公室负责教学督导信息的管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