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教学环节,确保和提高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方式 全校毕业班的毕业设计(论文)每年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教务处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目录信息,学校督导办公室统一组织抽查;抽查时适当考虑二级学院间的平衡。 二、材料提供 教务处将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及相关材料按学院、专业全部转发到学校督导办公室,由学校督导办公室根据年度抽查的具体要求抽取若干篇毕业设计(论文)再转发给每位教学督导进行检查。 三、检查份量 每年每个学院被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5篇,每位教学督导每年完成检查5名以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四、基本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封面,论文目录、中文标题、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外文标题、外文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外文摘要、外文关键词、正文、注释(可选)、参考文献。要求在8000字(或印刷字符)以上。 2. 毕业设计(论文)附属过程管理材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字数在2000字以上。 (4)外文原稿(复印件)与译文,要求翻译与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外文资料2000字以上,要注明出处并附原文。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3. 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文本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字数有否达到标准,外文内容提要是否清楚,参考文献是否丰富,其他资料是否齐全。 五、检查原则 1.谁检查谁评价的原则。对每份被查的毕业设计(论文)都要进行评价。 2.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人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客观如实地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评价后将信息反馈到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3.查评结合的原则。目的是“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六、检查结果 教学督导要认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并对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评议,检查后严格按照检查原则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价表》。检查评价资料自收到被查毕业设计(论文)时算起,三周内完成并送学校督导办公室汇总后反馈。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