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1460

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教学环节,确保和提高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方式

全校毕业班的毕业设计(论文)每年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教务处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目录信息,学校督导办公室统一组织抽查;抽查时适当考虑二级学院间的平衡。

二、材料提供

教务处将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及相关材料按学院、专业全部转发到学校督导办公室,由学校督导办公室根据年度抽查的具体要求抽取若干篇毕业设计(论文)再转发给每位教学督导进行检查。

三、检查份量

每年每个学院被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5篇,每位教学督导每年完成检查5名以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四、基本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封面,论文目录、中文标题、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外文标题、外文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外文摘要、外文关键词、正文、注释(可选)、参考文献。要求在8000字(或印刷字符)以上。

2. 毕业设计(论文)附属过程管理材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字数在2000字以上。

4)外文原稿(复印件)与译文,要求翻译与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外文资料2000字以上,要注明出处并附原文。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3. 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文本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字数有否达到标准,外文内容提要是否清楚,参考文献是否丰富,其他资料是否齐全。

五、检查原则

1.谁检查谁评价的原则。对每份被查的毕业设计(论文)都要进行评价。

2.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人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客观如实地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评价后将信息反馈到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3.查评结合的原则。目的是“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六、检查结果

教学督导要认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并对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评议,检查后严格按照检查原则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价表》。检查评价资料自收到被查毕业设计(论文)时算起,三周内完成并送学校督导办公室汇总后反馈。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